◼ 申請方式分別為以下2種 :
(一)臨櫃申請、(二)郵寄申請
----------------------------------------------------------《 申請教學如下 》----------------------------------------------------------
(一)臨櫃申請 :
1. 請至嘉義市政府都市計畫科(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2樓)填寫「嘉義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申請
書」。
2. 應檢附資料 :
(1)原比例尺地籍圖謄本正本 乙份 → ( 三個月內申請之資料 )
(2)土地登記謄本 乙份 (可用影本,請自行影印) → (三個月內申請之資料)
(3)請於申請日當天繳回規費單收據。
3. 其他規定:
(1)分區證明需一個工作天作業,勾選自領者,請於申請日隔天下午 2:00過後自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簽名領件。
(2)為便民及縮短核發證明書時間,請申請人檢附清楚明確之地籍圖謄本正本 ,並 以「V」符號標示申請之土地位置。
(3)勾選自領之申請人於掛號後五日內,如未至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領取證明書,將依申請書填寫之地址以平信郵寄申請人。
(4)請申請人自行核對申請書之相關資料,如土地筆數、地段、地號及通訊地址等,已繳交之規費概不退還,另所檢附之地籍圖謄本及
土地登記謄本亦不退還。
(5)規費收費標準:以申請土地筆數計算,每筆地號新台幣參拾圓整,如需申請一份以上,每份以一筆計算,以此類推。未檢附地籍圖
騰本或土地登記簿謄本者,每 筆地號收費新台幣伍拾圓整。
(二)郵寄申請:
1. 至嘉義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官網下載申請書(請自行列印):
◼ 申請表連結 :https://urban.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3897&s=595047
【※ 下載路徑 :嘉義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官網 → 下載專區 → 都市計畫科 → 嘉義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證明書申請表】
2. 填寫嘉義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證明書申請表
3. 應檢附資料 :
(1)原比例尺地籍圖謄本正本 乙份 → (三個月內申請之資料)
(2)土地登記謄本 乙份 (可用影本,請自行影印) → (三個月內申請之資料)
(3)請於申請日當天繳回規費單收據。
4. 勾選郵寄之申請人請將申請書、原比例尺地籍圖謄本、土地登記謄本、規費及回郵等,郵寄至嘉義市政府都市計畫科(嘉義市東區中山
路199號2樓),如未附回郵將依申請書填寫之地址以平信郵寄申請人。
5. 其他規定:
(1)為便民及縮短核發證明書時間,請申請人檢附清楚明確之地籍圖謄本正本 ,並 以「V」符號標示申請之土地位置。
(2)請申請人自行核對申請書之相關資料,如土地筆數、地段、地號及通訊地址等,已繳交之規費概不退還,另所檢附之地籍圖謄本及
土地登記謄本亦不退還。
(3)規費收費標準:以申請土地筆數計算,每筆地號新台幣參拾圓整,如需申請一份以上,每份以一筆計算,以此類推。未檢附地籍圖
騰本或土地登記簿謄本者,每筆地號收費新台幣伍拾圓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