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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令】修正「嘉義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後免辦理變更事業計畫處理原則」

  • 發布單位:都市更新科

主旨:修正「嘉義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後免辦理變更事業計畫處理原則」,自即日起(113年9月27日)生效。

說明:依據本府113年9月27日府都更字第113055076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