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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嘉義市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捐建之公益設施項目」

  • 發布單位:都市更新科

主旨: 公告本市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捐建之公益設施項目,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7條第3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市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之公益設施項目。

  二、前開設施項目之最小面積、區位及其他有關事項,詳如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