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市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捐建之公益設施項目,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7條第3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市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之公益設施項目。 二、前開設施項目之最小面積、區位及其他有關事項,詳如公告附件。
主旨: 公告本市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捐建之公益設施項目,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7條第3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市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之公益設施項目。
二、前開設施項目之最小面積、區位及其他有關事項,詳如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