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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令】訂定「嘉義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實施者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都市更新科

主旨:訂定「嘉義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實施者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實施辦法」

說明:為使本市都市更新案件實施者向本府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作業時有適法且合理之執行方式,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