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發布令】訂定「嘉義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舊有房屋申請重建認定標準」

  • 發布單位:都市更新科
  • 上版日期:2020-12-23

主旨:訂定「嘉義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舊有房屋申請重建認定標準」

說明:本市市中心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眾多,且巷弄狹小,烈震來襲有傾倒、毀損,甚或波及鄰房造成大範圍火災等緊急危難之隱憂,為加速推動市中心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事務,鼓勵民眾踴躍提出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申請,以提升建物耐震能力,確保公共安全;並藉重建改善市容觀瞻、更換共用管線改善衛生條件,及依現行法規退縮建築,改善巷弄狹小問題,以達成都市防災之效能、確保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等公益目的。藉由放寬舊有房屋認定標準,使更多不特定多數人得申領舊有房屋證明,並據此申請危老重建,以促進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