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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預告訂定「嘉義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舊有合法房屋申請重建認定標準」草案全文

  • 發布單位:都市更新科
  • 上版日期:2020-09-16

嘉義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15日

發文字號:府都更字第1092610293號

附件: 如公告事項二

 

主旨: 預告訂定「嘉義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舊有合法房屋申請重建認定標準」草案全文。

依據:

一、行政程序法第154條。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嘉義市政府。

二、「嘉義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舊有合法房屋申請重建認定標準」草案全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嘉義市政府都市發展處網站(urban.chiayi.gov.tw)。

三、如對本草案有陳述意見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新聞報紙之日起7日內,以書面將建議意見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逕送本府承辦單位:

(一)承辦單位:嘉義市政府都市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二)地址: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

(三)傳真號碼:05-2294841

 

市長 黃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