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府都更字第11326029941號
主旨:公告核定實施國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嘉義市東區南門段二小段87地號等9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13年3月20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32條、第48條及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22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3年3月20日零時起生效,公告30日。
二、本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嘉義市東區南門段二小段87地號等9筆土地。
三、對本案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之權利價值或處理方式有不服時,請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3條等規定,於本案核定發布實施後2個月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府提出異議(以實際收受異議之日期為準,而非投遞日);另對本案變更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核定處分其餘內容如有不服者,依訴願法第14條及第58條規定,自本核定函達到之次日起30日繕具訴願書經由本府向內政部提起訴願。
四、公告地點及張貼處:嘉義市政府公報、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更新科公告欄、本市東區區公所公告欄、本市東區東南門聯合里辦事處公告欄。
五、計畫內容詳見本案計畫書二式,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更新科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