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126041181號
主旨:「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不含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仁義潭風景特定區)(部分乙種工業區為商業區及廣場兼停車場用地)(港子坪段13-141地號等8筆土地)」計畫書、圖,自111年4月14日起公告發布實施。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
二、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6年12月19日第914次會議審決。
公告事項:
一、公告方式:
(一)書面:本府公告欄(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提供閱覽)、本市西區公所。
(二)網路:本府及都市發展處網站。
二、公告內容:旨揭計畫書、圖各1份(如附件)。
市長 黃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