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 府都計字第11026149631號
主旨: 公告「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部分商業區為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商業區、部分人行廣場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廣場用地為廣場兼停車場、道路用地、部分社教用地為公園、停車場、道路用地、部分綠地為公園、道路用地)案」,業經內政部核定,並自中華民國110年12月28日發布實施。
依據:
一、 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及都市計畫法第21條。
二、 內政部110年12月21日台內營字第1100818681號函。
公告事項:
一、 公告查閱地點:
(一) 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公告欄。
(二) 本市東區區公所公告欄。
(三) 本 府 都 市 發 展 處 網 站 ( https://urban.chiayi.gov.tw/)→「訊息專欄」→都市計畫科→點選本計畫案名,並刊登本府公報。
二、 變更都市計畫書圖請至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查閱,或至本府都市發展處網站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