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026114491號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
業區為河川區,部分污水處理廠用地為污水處理廠用地兼供河川使
用)(嘉義市部分)案」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中華民國110年10月13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公告欄。本市西區區公所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處網站(https://urban.chiayi.gov.tw/)→「訊息專欄」→都市計畫科→點選本計畫案名,並刊登本府公報。
三、公告圖說: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份。
四、公開說明會時間及地點:僅訂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6日(星期二)下午2時假嘉義市政府8樓會議室(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舉行。
五、公開展覽期間任何公民或團體如對本次公開展覽範圍(詳計畫圖)有意見,請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並依式(格式請向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洽索)檢附繪有建議內容之相關位置圖向本府都市發展處或本市西區區公所提出。
市長 黃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