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公開展覽「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部分機關用地(機6)、部分機關用地(機62)及部分道路用地為社教用地、部分機關用地(機6)及部分機關用地(機27)為道路用地、部分機關用地(機6)為林業文化產業專用區)(嘉義市圖書館總管園區興建計畫)案」暨「擬定嘉義市都市計畫(嘉義市圖書館總管園區興建計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都市設計準則)案」

  • 發布單位:都市計畫科
  • 上版日期:2021-07-0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5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026071301號

主旨:「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部分機關用地(機6)、部分機關用地(機62)及部分道路用地為社教用地、部分機關用地(機6)及部分機關用地(機27)為道路用地、部分機關用地(機6)為林業文化產業專用區)(嘉義市圖書館總館園區興建計畫)案」暨「擬定嘉義市都市計畫(嘉義市圖書館總館園區興建計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都市設計準則)案」計畫書、圖,自110年7月7日起公開展覽30天。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3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110年7月7日起30天。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本府公告欄(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提供閱覽)、本市東區區公所。

(二)網路:本府都市發展處網站。

三、公告內容:旨揭計畫書、圖各1份(如附件)。

四、公開說明會時間及地點: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為避免群聚,本次說明會以視訊會議方式召開,訂於110年7月21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假本府都市發展處YouTube頻道直播(相關資訊請洽本府都市發展處官方首頁公告內容,或至以下網址觀看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t9KYLap3-zJWqdRQ-yjb9w)。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向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提出意見,俾彙整提報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市長 黃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