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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發布實施「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嘉義市部分)(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書」

  • 發布單位:都市計畫科
  • 上版日期:2024-04-16

嘉義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326043121號

 

主旨:公告發布實施「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嘉義市部分)(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書」,並自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起生效。

依據:

一、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1條規定及內政部113年3月12日台內國字第1130802144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發布地點:旨揭發布計畫書於本府(都市計畫科)、本市西區區公所公告提供書面資料查詢,並於本府及都市發展處網站公告。

 

市長   黃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