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19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126111091號
主旨:「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開放申請設置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自111年9月21日起公告發布實施。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3條。
二、嘉義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1年7月18日第142次會議審決。
公告事項:
一、公告方式:
(一)書面:本府公告欄(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提供閱覽)、本市東區公所、本市西區公所。
(二)網路:本府及都市發展處網站。
二、公告內容:旨揭計畫書1份(如附件)。
市長 黃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