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10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026086581號
主旨:「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開放申請設置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自110年8月16日起公告徵求意見30天。
依據: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徵求意見期間:自110年8月16日起30天。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本府公告欄(計畫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提供閱覽)、本市東、西區公所。
(二)網路:本府及都市發展處網站。
三、公告內容:旨揭計畫圖1份(如附件)。
四、座談會時間及地點:訂於110年8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假本府6樓2會議室舉行。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告徵求意見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向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提出意見,俾彙整後續都市計畫變更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