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已於11月6日核定修正「丹娜絲風災家園復原民宅修繕、災屋拆除及媒合補助金專案」。為加速受災戶重整家園、減輕經濟負擔,本次補助全面加碼,相關加碼費用將由市府主動造冊並直接撥付入帳,協助災民儘速恢復生活。 市府指出,此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符合「嘉義市政府丹娜絲風災住屋毀損慰助金」資格且未參加政府媒合修繕平台、自行修繕屋損的災民(含一般戶及弱勢戶),不分修繕面積,一律發給每戶2萬元補助,由市府辦理造冊並主動撥付,民眾無須另行申請。 二、今年9月3日至10月6日間透過政府媒合廠商完成簽約修繕的案件,原每戶1.5萬元的簽約獎勵,亦同步調整為每戶2萬元,同樣由市府直接撥付入帳。 為提高補助金額將有助受災居民加速進行民宅修繕,盡早恢復基本生活機能。期盼藉此協助受丹娜絲颱風及7月28日豪雨影響的市民安心重建,相關補助自即日起依程序辦理,市府也將持續提供必要協助,與市民一同面對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