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核定「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建國二村、復興新村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暨都市設計管制要點)」,並自即日起發布實施。

  • 發布單位:都市計畫科
  • 上版日期:2026-03-04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4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505504911號

主旨:公告核定「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建國二村、復興新村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暨都市設計管制要點)」,並自即日起發布實施。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3條及第28條。
二、115年2月10日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50次會議審議通過。

公告事項:
一、公告查閱地點:
(一)書面: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及本市東區公所公告欄、本府公報。
(二)網路:本府全球資訊網、本府都市發展處網站。
二、都市計畫書請至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查閱,或至本府都市發展處網站查詢下載。